联合国规定65岁以上老年人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7%,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%,即进入老龄化社会。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。目前,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,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或即将进入老龄社会。1999年,中国也进入了老龄社会,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。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,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。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不仅是中国自身的问题,而且关系到全球人口老龄化的进程,备受世界关注。据国家统计局2008年2月28日发布的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显示:2007年全国总人口132129万人,60岁及以上15340万人,占总人口的11.6%,比2006年提高0.3个百分点。其中65岁及以上10636万人,占8.1%,比2006年提高0.2个百分点。到2020年,老年人口将达到2.48亿,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.17%。到2023年,老年人口数量将增加到2.7亿,与0-14岁少儿人口数量相等。到2050年,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,老龄化水平推进到30%以上。2051年,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峰值4.37亿,约为少儿人口数量的2倍。
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,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,老年人的物质赡养问题基本解决,老年人的物质需求得到了满足,高层次的需要---精神需求就会凸现。全国老龄办发布的《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》中指出,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。其中老年人精神缺少慰藉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。老年人精神赡养权益的保护正在成为日趋严重的问题,如果不解决或解决得不好,不仅影响到亿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,也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所谓老年人的精神赡养,是指在家庭生活中,赡养人根据法律规定或约定,在对被赡养人履行物质赡养的同时,关注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和精神需求,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,使被赡养人在感情和心理上得到精神的慰藉,能够愉悦地安享晚年,享受家庭特有的天伦之乐。在现阶段,我国老年人的赡养仍然依靠家庭。子女赡养父母是宪法明文规定的,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。但目前相当多的子女习惯把养老理解为物质与生活的照料,认为赡养老人就是让老人不愁吃不愁穿就算孝顺到家了,忽视了老年人的精神赡养,甚至出现了老年人的精神赡养被侵害的现象。本文借鉴我国古代、外国有关制度的有益经验,结合目前的实际国情,就完善我国老年人的精神赡养制度做些粗浅的研究。